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程序对2025年12月31日前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鉴于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我局对《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连州市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连机编办〔2018〕51号)、《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审批事项目录的函》(连机编办〔2018〕54号)、《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连机编办〔2018〕53号)三份文件进行清理。根据工作相关要求和实情情况,对上述3份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特此公告。
附件:连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拟修改部门规范性文件清单
连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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